各有关单位:
为提前做好2016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第二批)选拔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规模
拟推荐21位公派出国留学人员。
二、选派流程
(一) 申请人应仔细阅读国家留学基金委相关规定,于9月1日-10日登录国家留学基金委网上申报平台,完成网上申报工作;
(二)申请人应于9月10日下班前将以下纸质材料报送人事部师资培养科(明德楼B529),电子版同时发送至师资科邮箱:
1、《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访学类)》及相关附件材料(一式一份)纸质版及PDF格式的电子版。
2、网上填报出国留学申请表后,填报系统会自动生成《出国留学申请单位推荐意见表》,纸质版需要填写单位推荐意见,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同时单位推荐意见需要编辑成WORD格式的电子版。
3、《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专家评审意见表》(一式两份)纸质版及PDF格式的电子版。专家签字后一份需加盖学院公章,另一份不加盖学院公章。
4、《依托科研项目和课题研究选派情况统计表》纸质版及WORD格式的电子版。
三、特别说明
第二批录取结果于10月公布,申请人可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查询录取结果。录取通知发送至学校后,学校会第一时间通知已录取的申请人。
“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资格有效期保留至2016年12月31日(邀请信中计划留学时间应介于10月-12月之间),请各单位申请人提前联系,按期派出。凡未按期派出者,其留学资格将自动取消,5年内不允许申报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
国家留学基金委不受理变更留学国别、变更留学单位、变更留学期限及延期派出的申请。请各位老师在申报时合理选择留学院校和留学专业,做好出国留学规划。
联系人:王姣云,联系电话:64557,邮箱:szb@sdu.edu.cn。
附件:
1. 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专家评审意见表
2. 依托科研项目和课题研究选派情况统计表
人事部
2016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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