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第九届山东省本科高等学校教学名师评选工作的通知》(鲁教高字[2014]25号)要求,并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现将我校推荐第九届山东省教学名师候选人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及名额
年龄不超过60周岁,长期承担本科教学任务的一线在职专任教师,并在本科教学工作中成绩优秀,获得过校级及以上奖励或荣誉。其它条件详见附件1《山东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第九届山东省本科高等学校教学名师评选工作的通知》(鲁教高字[2014]25号)中的“五、推荐条件”。
每个学院(或教学单位)按照参评教师应具备的条件,推选1名教学名师候选人报学校。
二、推荐程序
(一)个人申报。符合条件的老师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并按照文件要求制作、填写申报材料(“推荐表”、讲课视频、“支撑材料”)。
(二)初评:各学院(或教学单位)首先对本单位参评教师的申报材料(特别是授课学时,教研、科研成果等)进行审核;然后按照“评选指标体系”(附件2)进行选拔,选拔结果在本单位公示3天,无异议后填报“教学名师候选人推荐汇总表”(附件5)。
(三)复评:学校组织评审,根据省教育厅文件要求,从各学院选拔出的人选中再择优推荐候选人,参加山东省教学名师的评选。
(四)被推荐的山东省教学名师候选人将通过山东高教网上传相关材料参加山东省教育厅组织的第九届山东省教学名师的评选。
三、报送材料及要求
(一)每位候选人提交一张光盘或者一个“U盘”,内容包括“推荐表”、“教学录像”和“支撑材料”。文件内容、格式、命名格式等请严格按照山东省教育厅通知中的要求提交。
(二)推荐单位报送“推荐表”、“汇总表”纸质版各一份,“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cfd@sdu.edu.cn。
(三)报送截止时间为12月17日,逾期视为放弃,不再受理。
(四)报送地点:本科生院教学促进与教师发展中心(中心校区明德楼B座107室)
联系电话:88364240 88362852
联系人: 袁艳如 徐杰
附件:1.山东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第九届山东省本科高等学校教学名师评选工作的通知
2.第九届山东省本科高等学校教学名师评选指标体系
3.第九届山东省本科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候选人推荐表
4.第九届山东省本科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候选人支撑材料数据清单
5.学院(或教学单位)教学名师候选人推荐汇总(基本信息)表
上一条:关于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期末考试安排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评选2014年度课程中心优秀课程网站和优秀组织单位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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