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届生源地助学贷款毕业生:
我校2016届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本科学生毕业确认工作已经开始,现对我院有关工作进行以下通知:
(一)政策解读
1、学生自毕业当年起,开始偿还生源地助学贷款利息,还款日为每年的12月20日(最后一年为9月20日),自毕业第4年起,开始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本金还款日与利息还款日相同。
2、毕业后在还款期内继续攻读学位的,应及时向县级资助中心提出贴息申请并提供书面证明。审核通过后,在校就读期间可以继续享受财政贴息。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贷款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不上浮。每年12月21日根据最新基准利率调整一次。
(二)贷款毕业生名单核对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经办银行一般为国家开发银行或河北省农村信用社、江西省农村信用社、福建农村信用社等其他金融机构。
1、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系统导出名单见附件1,所有学生信息为学生本人填写,尚待核实,如有不符请尽快与朱巧影同学(18366113201)联系,并将修改后的信息表于4月14日前发送至sduzhuqiaoying@126.com邮箱。
2、其他金融机构生源地贷款:在其他金融机构(非国家开发银行)办理生源地贷款的2016届毕业生认真填写附件2,并于4月14号之前发送至sduzhuqiaoying@126.com邮箱。
(三) 学生毕业确认
1、在线毕业确认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需在线进行毕业确认。学生登陆国家开发银行在线服务网站(https://sls.cdb.com.cn/),先更新个人信息,后发起“毕业确认”申请。
学生应核对并完善“通讯信息”、“就学信息”、“家庭信息”、“就业信息”、“联系人信息”及“其他信息”中的各项内容,每一项务必真实、准确填写。
特别提醒:
(1)QQ号码、手机号码、家庭电话等标有“*”内容必填;
(2)继续读研的学生在“就业信息”一栏中填写升学学校信息;
(3)“联系人信息”一栏填写非学生本人的信息(如父母或其他亲属);
(4)如毕业确认后又变更了联系方式,请及时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进行更新,以便学校、县资助中心和银行与学生保持联系,避免出现贷款逾期,造成个人信用损失。(具体操作说明见附件3)
在线确认截止时间为4月30日。
2、现场毕业确认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本科毕业生需办理现场确认,计划于5月份安排在各校区办理,具体办理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添加QQ交流群
请2016届生源地助学贷款毕业生(包括国开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办理贷款的毕业生)加入QQ交流群,群号为547070021。
附件1:(化学院)2016生源地贷款本科毕业生名单.xlsx
附件2:2016届非国开行生源地贷款本科毕业学生名单.xls
附件3: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毕业确认操作说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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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