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近日,财政部发布了《中央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赴地方差旅住宿费标准明细表》(财行[2016]71号),差旅住宿费标准已细化到地市。根据规定,中央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到各省会城市、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出差,执行财政部制定的住宿费上限标准;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所辖市县出差执行地方财政部门制定的住宿费标准。为方便执行,我校将相关标准予以转发,本通知自2016年5月1日起执行。
附件:中央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赴地方差旅住宿费标准明细表
财务部
2016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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