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bwin官网登录入口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山大教字〔2013〕45号),现将2017年春季学期学籍处理标准及要求明确如下:
一、工作机制
(一)本科生院成立学籍处理工作领导小组。由本科教务管理办公室主任齐炳和任组长,亓伟、韩 勇任副组长。
(二)各学院成立学籍处理工作小组。由分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任组长,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任副组长,成员由教务干事、辅导员等组成,全面负责本学院的学籍处理工作。
(三)各学院学籍处理工作小组成员,须报学校学籍处理领导小组备案,并在本科生院学籍处理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下开展工作。
二、学籍处理标准
(一)成绩警示
对于平均每学期所修教学计划内规定不足15学分的学生,学校给予成绩警示。审核路径:《综合教务管理系统》→学籍管理→报表→学期审查-学期计划完成警示(处理样表见附件1),发QQ和微信工作群。
(二)留级
学生必修、限选课程不合格达到25学分时,须降入下一年级修读。审核路径:《综合教务管理系统》→学籍管理→报表→学期审查-降级名单统计(样表见附件2),发QQ和微信工作群。
(三)退学
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予退学:
1.在学校规定年限内,未完成学业的;
2.休学期满,在学校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复学申请或者申请复学经复查不合格的;
3.经学校指定医院诊断,患有疾病或者意外伤残无法继续在校学习的;
4.未请假离校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的;
5.超过学校规定期限未注册而又无正当事由的;
6.本人申请退学的。
(四)学分计算办法
1.学籍处理学分统计,均按学生实际在校年限计算。学生实际在校年限按学生注册情况进行统计。
2.高水平运动员其文化课学分按正常学生学分的1/2计算。
三、学籍处理要求
各学院是学籍处理的直接责任单位,应负责做好以下工作:
(一)要求学生本人、监护人、辅导员对学籍处理结果进行签字确认。
(二)对于无法来校的监护人,学院应将纸质学籍处理通知书送达监护人。
(三)对受成绩警示、留级处理的学生,学院应将其纳入“学习困难学生帮扶计划”,安排一对一的帮助,及时其进行教育和管理。
(四)各学院应将学籍处理结果于3月6日16:00前以纸质形式返回本科生院,电子版发hanyong@sdu.edu.cn;督促学生于3月10日前办理完学籍处理手续。
本科生院
2017年3月1日